前不久我爸爸驾车走在刚下武监高速的省道上,省道是双向四通道,我爸爸开在靠近双黄线一侧直线行驶,在他的右前方有一个带人的电瓶车同向行驶,突然电瓶车向左转弯打算横穿马路,我爸爸虽然快速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避让,但还是避让不及撞上去了。电瓶车是60岁的婆婆开的,带的人也是60岁的婆婆,都没有带头盔,车子上面还装了一个很大的遮阳伞,当然车也是没有拍照的。开车的婆婆腿骨折了(目前还在住院),坐车的婆婆头有外伤(现在出院了,住了10天的医院),我爸爸自己垫付了4万块医药费。现在想请问各位大神这个责任会怎么划分,我们心里好有个底。因为我们觉得当地的交接从头到尾都偏向当地人,车辆鉴定报告前两天出了,但是我们还没有看到。今天责任书也出了,要我们去拿,我们问定的么责任交警不说,说你来了就知道了。车也扣着不放。而且一直跟我们说责任你不认可,可以行政复议。伤者的家属一直暗示要我们认全责。所以我们心里一直奇怪定的是什么责任,这么神秘。我的观点是是什么责任就认什么责任,不能乱来吧。我爸爸行车记录仪没有拍下来,事发以后对方的家属就把电瓶车搬开了原来的位置,我现在画一个当时的现场图,是模仿交警画得图画的,交警现场测量的图不让我拍照,我大概记得就是这个样子的。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