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大家的回复,现统一回复如下:男方的主要目的是想把孩子留在身边。提到钱是因为法院说可能要支付女方好几十万,一宣判就要立即执行,超出了男方的能力。但看到网友们的分析很可能是法院在吓唬我。另外,好像孩子我是很难争回来了,因为不满两周岁。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前提下,下一步:
1.如果女方同意将小孩带回男方身边,男方撤诉。如果女方仍不接受婆婆,男方可以说服婆婆回老家,由女方处理谁来带孩子的问题。好处:可以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坏处:有可能助长女方的暴力倾向,男方也会背上“媳妇打婆婆,儿子赶妈走”的骂名;2.如果女方仍不同意第一条要求,就只能对簿公堂了。
背景:婚后琐事繁杂,一有摩擦,女方就要离婚或者回娘家,从结婚第二天闹离婚算起,不到3年的婚姻生活提出离婚6次。因为小孩年幼,加上女方每次都会写保证书或者打电话乞求原谅,心软以致婚姻存续至今。
直接原因:女方背后说婆婆坏话被听见,婆婆上前理论,继而争吵,Z后动手殴打婆婆。
离婚经过:事后,男女双方协商离婚,男方要小孩,不要女方出抚养费,女方同意。协议书打好后,女方突然反悔,拒绝签字,要求男方起诉离婚。于是男方起诉。
面临问题:
法院态度:
2.房子增值的部分肯定要不少钱。如果我坚持上诉将面临人财两空。
疑问:
1.女方没有能力带小孩,娘家重男轻女严重,女方自身在家都不受待见。女方的弟弟正在读大学,其父母为学费大半年时间要到武汉建筑工地打工,而且女方母亲酷爱打麻将。男方父母年事已高,常在家中,有时间带小孩,且都不打牌;
2.娘家地处偏远,上学、就医白天打车要半小时,晚上乡间小道没有车,如果要赶去医院只能靠走,大约要走3小时。男方小区有幼儿园,小学走路5分钟,中学走路15分钟,晚上走去医院只要20分钟,关键是交通便利,有通宵巴士;
3.之前有一次闹离婚,女方来找男方和好,男方同意后给了女方一张信用卡,女方回娘家后第一天就刷了1000块,但只有不到100块是用在小孩身上。如小孩判给女方,如何保证抚养费都用在小孩身上;
3.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首付,装修,还贷,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女方是否仍有权力要求男方支付增值部分;
4.法院的人是否有被收买的可能,明显帮着她说话,丝毫不提她打人的事。也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心情比较乱,不知道说清楚没有,请过来人帮忙分析分析。
本帖Z后由 thinkbudao 于 2018-9-19 22:5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