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
自然人双方自行买卖二手房的,
可自行申报网签。
此前,买卖二手房时,
即使不通过中介代理,
也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完成
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等工作。
10日起,
这些手续将更加简化便民。
自行网签的具体步骤:
资格认定01
个人自行交易购买武汉市限购区域存量住宅的,购房人应先登录房管局政务网站或“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向辖区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取得购房资格码后,再申报网签。
申报网签02
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的“办事服务”栏目申报网签。通过中介代理的,仍通过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申报网签。
打印签章03
存量房自行交易双方通过本系统申报网签,需共同提出申请。网签申报成功后,交易双方可下载打印网签合同并签章。交易双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已签章的网签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该合同网签信息自动完成备案。若交易双方终止房屋交易,可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前,由任意一方撤销网签,系统将自动向另一方发出短信提醒。撤销网签的,交易双方之间所涉房屋交易纠纷按法律规定及相关约定自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