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基本信息:
户口在武汉市新洲区(远城区),男,无对象 未婚,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公积金余额6W,在东湖高新区(主城区)以父母名义购买了一套房,总价130万目前还有60多万贷款,今年4月份房产证下来,还没装修。
二、问题:
将来如果有孩子了,是否可能会因为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导致孩子无法在主城区入学?如果是的,那如何将房子过户到我自己名下比较好?
三、策略:
考虑过以下选择,认知受限,麻烦帮忙参谋一下,有没有更好的策略:
1、如果未来结婚对象没有房子,那么将房子先装修好作为婚房,在5年后小孩上小学之前将房子以买卖过户的方式赠予给我,这种方式符合“满五唯一”政策只需缴纳1.5%的契税,但前提是必须将剩余贷款全额付清,而且公积金无法用于买,压力可能会有点大。
2、如果未来结婚对象名下有房,既然已经不符合“满五唯一”了,那么考虑先不装修房子,放满两年直接卖掉,用卖房款和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子。
拜托给点专业建议哈,小弟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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